农业部开展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工作通-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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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价格
蒜头 11.50
本地菜心 2.95
矮脚白菜 2.90
本地白菜 2.30
小塘白菜 3.20
包心芥菜 2.10
大芥菜 0.00
春菜 3.80
生菜 2.70
西生菜 3.10
菠菜 5.80
油麦菜 3.60
绍菜 1.80
西洋菜 0.00
西红柿 2.60
芥兰 3.10
娃娃菜 4.20
红萝卜 1.75
白萝卜 1.00
椰菜花 3.00
西兰花 4.70
水空心菜 1.60
旱空心菜 2.00
青皮冬瓜 0.55
青瓜 2.30
茄瓜 2.10
白瓜 1.40
节瓜 1.20
青豆角 3.50
白豆角 2.70
土豆 2.70
潺菜 1.40
生木瓜 0.85
本地芹菜 2.60
西芹 2.25
莴笋 1.90
椰菜 1.50
紫椰菜 3.00
枸杞菜 4.00
苦麦菜 0.00
蕃薯叶 3.60
辣椒叶 7.50
蕃西 5.00
红苋菜 1.40
白苋菜 2.55
大蒜 3.45
蒜心 5.00
南瓜苗 0.00
豆苗 0.00
云南小瓜 2.80
丝瓜 1.75
水瓜 1.35
苦瓜 1.60
南瓜 0.75
葫芦瓜 1.10
园椒 2.00
青尖椒 1.80
红尖椒 3.80
玉豆 4.50
甜墨豆 7.50
荷兰豆 7.70
芦笋 14.00
鲜冬菇 8.00
鲜猴头菇 0.00
百灵菇 20.00
沙姜 12.00
韭菜 2.60
韭黄 11.00
韭菜花 3.60
4.40
红葱头 5.20
葱肉 5.20
蒜肉 12.50
姜肉 13.50
芫茜 7.10
洋葱头 1.65
槟芋 3.30
大芋头 4.40
玉米 3.00
玉米心 0.00
红薯 1.60
马蹄 1.80
子姜 7.00
大肉姜 8.20
金针菇 10.00
鸡腿菇 12.00
茶树菇 12.00
日本豆腐 4.10
莲藕 2.80
鲜淮山 7.70
鲜人参 38.00
鲜虫草 0.00
鲜巴戟 0.00
鲜田七 0.00
鲜百合 35.00
竹蔗 0.00
沙葛 0.00
粉葛 5.60
熟木瓜 0.00
奇异果 8.17
苹果 6.79
雪梨 3.67
木瓜 6.56
香梨 7.56
香蕉 5.05
2.40
布林 5.42
番石榴 5.85
西瓜 2.27
甜石榴 5.30
油桃 7.62
圣女果 6.08
芒果 6.05
香瓜 3.37
雪莲果 2.80
椰青 4.22
龙眼 7.65
哈蜜瓜 4.33
柠檬 3.46
提子 7.94
黄花梨 3.55
人参果 5.71
2.93
贡梨 6.42
菠萝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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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农业部开展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工作通

http://www.jnmarket.net    江南市场  发布时间:2010-04-26 17:18:03

  农办垦【2010】19号

  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热作标准化生产进程和热作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园创建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总体布局、突出优势、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整合项目、集成技术、集中投入,创建一批品种优良、技术先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的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以示范园为载体,通过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热作标准化生产进程和热作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热作产业增效、热区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

  2010年在热作产业优势区域内创建一批包括天然橡胶、木薯、香蕉、荔枝、龙眼、芒果、咖啡、澳洲坚果和其它具有区域特色的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示范园核心区建设面积20万亩以上,示范带动200万亩以上,辐射区2000万亩以上。示范园的主要任务是:

  1.推广优良品种。示范推广我部发布的7种主要热作43个主导品种和一批名特优新稀热作优良品种,推动品种更新换代,发挥优良品种在提高热作产品品质、单产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2.集成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生产实际,在促花保果、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采后保鲜处理等环节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促进热作产业增效。

  3.实施标准化生产规范管理。以我部发布的热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为基础,制定适合当地生产实际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市场营销等制度,探索建立热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保障关键生产环节和重大生产技术措施标准明确、操作规范,将标准化生产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4.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田间课堂、专家讲座、技术培训、印发资料等形式,运用示范园创建经验和成果,帮助周边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组织好示范园项目申报立项

  (一)示范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区位条件。示范园应位于热作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内的主产区,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良好。

  2.规模条件。天然橡胶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连片规模5000亩以上;香蕉、荔枝、龙眼、芒果、木薯、菠萝、咖啡、澳洲坚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连片规模1000亩以上;其它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连片规模200亩以上。

  3.单位条件。承担创建任务的生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示范园拥有5年以上合法土地使用权;有2名以上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和一定数量的生产技术人员队伍;配备有种苗和产品质量检验专职人员;其产品获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商标之一或GAP认证、地理标志登记;具备较先进的生产水平和一定的标准化生产基础;有创建积极性和带动示范能力。同等条件下,我部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和产业升级示范基地优先立项。

  (二)组织申报。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农垦、热作,下同)组织本部门示范园创建申报工作。申报承担示范园创建的单位认真填写《2010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申报书》(见附件),报送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申报单位名单和加盖公章后的申报书(一式两份)于4月上旬报送我部农垦局(农业部发展南亚热带作物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nkjrzch@agri.gov.cn。

  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同一作物示范园申报数不超过5个。

  (三)审核立项。我部于4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示范园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经我部农垦局(农业部发展南亚热带作物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

  三、切实加强对示范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部成立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具体工作由农垦局(农业部发展南亚热带作物办公室)牵头,负责示范园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考核评估和技术指导。各省(区、市)成立省级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承担示范园创建的生产单位成立实施小组,确保示范园创建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我部热作专家组、省级农业部门专家组及各示范县专家组分级开展工作指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总体要求,抓好培训工作,指导示范园实施标准化生产管理。加强协调,调动科研单位、推广部门、创建单位、农户等多方面的积极性,突出重点,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示范园创建工作。

  (三)强化政策支持。我部将整合有关项目支持示范园创建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田间基础设施和采后商品化处理、贮运保鲜等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示范园生产条件,加强对示范园生产、技术人员的标准化生产培训,确保示范园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搞好总结验收。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示范园创建工作督导,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示范园创建的先进经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及时公布验收结果,为下一年度进一步推进示范园建设提供依据。

  附件:《2010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申报书》

  联系 人:彭艳

  联系电话:010-59192628(兼传真)

  电子邮箱:nkjrzch@agri.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农业部农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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