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市场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编辑:江南果菜市场    日期:2017/9/5 9:37:12

一、本市场设置检测室,配备专业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

二、检验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检测过程严格按照检测技术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检测的准确性。

三、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行市场销售,经检测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不得入市销售,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四、对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对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五、抽样原则上在交易高峰前进行,采取“双随机”的原则,随机抽取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随机抽取食用农产品,抽取的样品要当场进行封样编号,并由被抽样对象签字确认。

    六、抽样结束后要及时开展检测工作,严格遵守检测操作规程,出具检测结果。

    七、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的,需进行二次快速检测确认。如果再次确认,需立即通知销售者停止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八、经营户必须协助市场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工作,严格履行与市场开办方签订的质量安全协议书。

九、检测结果由专人登记和录入,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十、检测室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垃圾每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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