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公司召开食品安全和创文工作会议

编辑:江南果菜市场    日期:2017/9/1 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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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下午,江南公司组织场内精品区及蔬菜区全体档主召开食品安全及创文工作会议。江南公司副总经理赖勇金主持,副总经理曾玉森、监事会主席叶平华、办公室主任谢晔出席了会议。

会上,谢主任首先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1条、第65条。她首先提出: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定期针对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的需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汇报。应建立相应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的记录农产品的名称,数量,日期等信息并对相关凭证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保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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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主任针对近期食品安全调查力度加强、结合市场实际的经营情况,要求在场档主自觉准备如下资料,以备市场检测部门及相关监督部门的检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档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档口进货查验制度;销售者食用农产品自查制度;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统一格式的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凭证;档口需要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公布食品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信息。谢主任特别强调,在档口的标签板,应该每日由档主根据具体的到货情况如实清楚的标出,并统一填写要求;购货合同、基地供货合同的内容应该包括产品名称、数量及产地。合同中的产地应具体到市县(区),不能含糊带过。各档主应该主动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抽检工作,以保障自身的权益。针对近期广州市在积极创建卫生文明城市,谢主任又对江南市场内的档口提出了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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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公司副总经理赖勇金解释了进一步完成代销协议、产地证明的工作细节,并要求档主积极配合完成相关的工作。他现场解答档主对食品安全工作和创文工作的疑问。赖副总强调,若出现不配合的情况,市场会及时向相关的职能部门反馈,超三次者会作出收回经营权的处理。 

文/黄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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