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持之以恒 合力惩奸

编辑:江南果菜市场    日期:2016/9/1 16:27:54

上月,广州市海珠区警方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捣毁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黑窝点9个,抓获陈某(女,44岁,河南人)等违法嫌疑人10名,当场查获正在用添加剂浸泡的马蹄等食品450公斤以及焦亚硫酸钠、低亚硫酸钠等非新鲜食品化学添加剂一批。海珠警方已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陈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紧接着在8月22日,江南市场管理人员在江南果蔬批发市场8号门外面的一仓库发现一临时摊档共有5桶去皮马蹄,均非法使用添加剂浸泡,江南市场将所有不合格的去皮马蹄进行销毁。目前,广州市、白云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事件。(详见另稿)

焦亚硫酸钠是什么?焦亚硫酸钠对人的眼睛、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因喉、支气管的痉挛、水肿、炎症,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而致死。不法奸商将脱皮马蹄、芋头浸泡在含有焦亚硫酸钠、低亚硫酸钠的水中后再销售,已属刑事犯罪。

请注意,上述案件发生在我国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

今年三月始,我国各地全面贯彻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这新的《食品安全法》大大加强了对食品卫生安全违法乱纪的打击力度,可谓法纪森严。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重申“要贯彻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努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乃当今的新常态。上述奸商将脱皮马蹄、芋头浸泡在含有焦亚硫酸钠、低亚硫酸钠的水中后再销售,分明是顶风作案,为谋财而置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于不顾,理应严惩,以儆效尤。

 上述的“毒马蹄”“毒芋头”事件又向我们敲响警钟:不法奸商为了牟取暴利,往往铤而走险,岡顾刑法,不断变换手法去作案。可见,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日日抓、时时管;必须政府部门、产供销经济实体、广大消费者合力齐抓共管,方能奏效。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让我们确立起“持之以恒、合力惩奸”的意识,齐心协力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种种行径,齐心协力保障老百姓的饮食安全。

文/魏晋


查看更多

返回

版权所有©2015-2021 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

粤ICP备12034122号

站点卫士